各企事業單位(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處: 員工病假、醫療期的管理問題是企業關注的焦點,如何解決員工在醫療期期間出現的各種難題,一直是HR們所迫切期待的,特邀勞動法律專家伊強老師以用人單位現實管理中的具體問題及結合仲裁實踐中的案例,講解如何把握與操作,學員可以帶著相關問題與講師探討交流,解答您所關心的問題。
培訓時間:2014年12月5日(周五) 培訓地點:中國船舶工業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區) 課程對象:勞動關系管理專員、人力資源部主管、人力資源經理、總監及部門經理 授課方式:培訓導師講授與學員訓練相配合;案例教學、分組討論、互動游戲、練習等相結合 課程費用:980元/人(包括培訓費、資料費、午餐費,證書費,雙證任選其一)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監制頒發《專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國成人教育協會監制頒發《專業能力證書》 課程大綱: 勞動法應用實務培訓課題:《醫療期管理實操與風險控制》 1、什么是醫療期?醫療期與病假有什么關系? 2、員工病休的依據是什么? 3、對有質疑的病休證明如何處理? 4、是否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復查? 5、醫生為員工開具的病休證明,是否必須經過公司的認可?公司是否有權不批準休假? 6、發現員工在醫療期期間從事有償的工作應當如何處理? 7、用人單位如何設計病休員工管理制度? 8、醫療期的起算時間?與全薪病假的關系? 9、醫療期是否含休息日和休假日? 10、醫療期與其他休假的關系? 11、屬于特殊疾病,醫療期如何給付? 12、3-24個月的醫療期計算與累計計算? 13、實際參加工作年限與累計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14、試用期員工病假如何處理?企業能否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5、員工在醫療期中工作年限達到醫療期上一檔次時是否隨之上升一級? 16、病假、醫療期工資如何計算、支付?扣除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標準是按照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計算,還是不得低于最低病假工資標準? 17、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員工不去勞動能力鑒定,如何處理? 18、醫療補助費支付的條件是什么?醫療補助費支付的標準是什么? 19、在員工醫療期期間,其崗位被他人頂替了該員工醫療期滿后,是否可以將其調整到其他崗位? 20、在續延合同期間滿十年,公司是否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1、續延文書如何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