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國際反“避稅天堂”,實質是國家稅收管轄權的爭奪,是稅源的再分配。美國是從1917年頒布《戰爭收入法》開始反避稅,至今已經90年了,美國說每年因為避稅天堂就使國家稅收流失N億元,許多資料也證明,哪個國家反避稅管理嚴格,該國稅收就能增加。相比之下,我國的反避稅管理亟需加強。
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增加的《特別納稅調整》一章,是反避稅的重要措施。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3月31日召開《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宣講會,詳細解釋主要條款的立法背景、法理及具體操作要求。國稅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王小平指出,今后反避稅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全面落實反避稅法律法規。下一步的工作包括:研究同期資料,成本分攤協議,受控外國公司,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稅等全新反避稅管理的內容及措施;加強對企業分攤境外成本,融資結構,對外投資及各種避稅籌劃的分析;重點研究業多層控股模式,以及沒有商業實質企業規避稅收的影響,探索全面開展反避稅的途徑。
二是繼續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強化全國聯查,區域檢查,行業檢查,提高案件調查質量。2008 年,全國共有174 家企業被實施轉讓定價調查,結案152 戶,調整155.5 億,彌補虧損7.5億,補稅12.4 億,其中補稅超過1000 萬元的有23 戶,超過1億元的有2 戶。
三是加強反避稅信息監測。提高對反避稅數據庫利用程度,利用稅務機構內部數據,發揮在選案和財務對比中的重要作用;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與其他國家進行情報交換,拓寬情報渠道。
四是充實反避稅人員,未來幾年內在全國建立起500 人左右的反避稅專業隊伍,提高反避稅水平。
國家加強反避稅管理,一定情況下會使有的跨國企業被兩個以上國家雙重征稅。企業應對特別納稅調整,目前首要面對《企業年度關聯業務申報表》的9張表的填報,及“同期資料準備”,這是我國稅務當局要求企業履行的義務,是稅務當局審查企業是否被特別納稅調整的案頭基礎資料,因此,做好申報及資料準備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項基礎工作,不可忽視,不可懈怠觀望,從自我保護的角度來看,“同期資料準備”更是企業的一項權利。
作者:張穎 來源:價值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