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財務現金出納崗位的職責與權限、工作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財務現金出納崗位的工作,是檢查與考核本崗位工作的依據。 2 職責與權限 2.1素質要求: 2.1.1具備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中專以上會計專業理論水平及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2.1.2熟知現金結算辦法并認真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辦理現金結算業務。 2.1.3熟悉企業管理.財務管理等基礎知識,熟練操作計算機. 2.2責任 2.2.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保證現金的正常運轉。 2.2.2辦理廠內日常現金零星收支結算業務。 2.2.3按時提現金,并保證每日有足夠的現金。 2.2.4按時發放職工工資、獎金、津貼。 2.2.5編制現金記帳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每日清點現金,達到帳實相符。 2.3權限 2.3.1 有權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款項拒絕辦理. 2.3.2 有權對不符合支款程序的事項拒絕辦理. 3 工作內容與要求 3.1現金結算 3.1.1 結算紀律 3.1.1.1不準私自挪用現金,單位之間互相借用現金. 3.1.1.2不準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3.1.1.3嚴禁用轉帳憑證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3.1.1.4不準保留帳外現金. 3.1.1.5嚴格執行開戶銀行批準的庫存現金金額,超出限額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 3.1.2現金與現金支票的保管 3.1.2.1現金支票領用后,及時提現金如不用應放入保險柜內. 3.1.2.2現金出納要保管好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發生短缺要負責賠償. 3.1.2.3保險柜鑰匙和密碼,只能由現金出納一人掌管使用,不能隨意轉交或告訴他人. 3.1.3結算原則 3.1.3.1每日辦理的結算業務,需于當時辦理完畢. 3.1.3.2按規定限額支付現金,超過使用范圍一律不付現金. 3.2正確編制現金憑證、登記日記帳。 3.2.1每月根據現金報銷憑證發票及有關的原始憑證、編制收付款記帳憑證、摘要清晰、會計分錄正確、章記齊全。 3.2.2根據審核完畢的記帳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結出當日余額,符合記帳規則。每日打印出微機帳頁. 3.2.3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每日與庫存現金核對,準確率為100%。 3.2.4.每月的記帳憑證于次月2日前匯總整理完畢。10號前送審計科審計. 3.3接受各級監督部門對出納工作的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4 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執行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按月檢查與考核. 4.2考核內容為本標準規定的責任和工作內容與要求部分. 4.3考核結果與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