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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失敗的五個致命教訓 |
信息發布:企業培訓網 發布時間:2013-10-11 1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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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行力營銷策劃機構 作者:鐘騰海
春秋戰國時期,商鞅來到秦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法家學說的變法運動。其變法運動最關鍵的是五個致命弱點,總結如下,以供治國管理之用: 致命缺陷一:依賴圣主推行法治后,又離不開圣主實施。 商鞅的變法,完全得助于秦孝公支持,是自上而下的變革,這本沒錯,但因為過度依靠,就等同于儒家的“賢人”政治。但天下為政者,都是凡人,賢人治國是靠不住的。 致命缺陷二:法治的實施沒有監督,隨便快很大,只有治權無監督權。 法治隨意性很大,為雖然有法律條文,但實施起來,沒有監督機構保持,為政者說什么都行,有治權,沒監督權,這又與儒家的“賢人政治”合同。 致命缺陷三:依圣主推行后,沒有建立保障機構,持續性沒有。 法治建立后,商鞅沒有建立保障法律持續性的保障機構,致使秦孝公一死,繼任者秦惠王說廢法治就廢法律,只君王一句話,這就是沒有保持機制的惡果。 致命缺陷四:官員任命制,不是選舉制,商鞅沒有得到人民大眾支持。 商鞅之法的第四個缺陷就是人民大眾沒有參與到制法,實施法律的隊伍中來,官員是內定而非民選,沒有人民大眾的支持。 致命缺陷五:對于民法部分,法律大部分太嚴。 商鞅之法太過苛刻,沒有體現人本思想,例如人民在大街上隨便扔拉圾就說依法破去人的手。再加上實施時沒有監督權,很容易就成了人治。有人說,商鞅時期為什么官員很公平,我回答是:那是因為商鞅很維法,執法如山。如果換成秦檜呢?或宋江呢?或…這就是治命的了。所以商鞅的法又回到儒家,墨家的“賢人政治”的惡性循環上來了。 商鞅說:“民之不行,自上犯之。”商鞅知道這個道理,但知道是一回事,實施是一回事。 但商鞅變法最致命的一條是:依靠圣王實行法治后,沒有跳出圣主特權的局限。然后圣主一走,法治就失去依靠之本。這是最致命的。 商鞅的悲慘也正在于此,因為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處死。其幸也正在于此,因為秦孝公到死,不管多阻力都支持他的變革。所以商鞅又是幸運的。 其實在企業管理的企業變革中也是一樣的道理,最忌釜底抽薪,如果被抽,只能說明重要二點:一,你沒有和他建立真誠友情。二,他受不了阻力勢力圧力。三,你的變革能力有限。 所以,在一個特定環境下,對一個變革者來說,要么不變,要么有一個堅定的支持者。 這就是管理的大智慧了。 所以,我們實政,企業管理要從商鞅五大缺陷中總結到怎么做呢?以下為之參考: 一,依賴圣主變革是可以的,但不能始終依賴,依賴是術,真正建立保護法治實施是目標。 二,要發動人民群眾參與。 三,法治要保護機構。 只要做到這三點足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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