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2010年11月26-27日(北京) 12月18-19日(上海) 12月25-26日(深圳) 2011年1月08-09日(廣州) 1月14-15日(北京) 參加對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專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部門經理等。 培訓費用:2200元/2天/人(含培訓、指定培訓教材、午餐、茶點費等)
【課程背景】 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加上金融與經濟環境呈現越來越多的不利因素及國際環境的不斷惡劣,國內大部分企業正面臨著不同程度的影響,可以說廣大企業內外交困,高層人士深感內憂外患、茫然不知所措! 不少企業聘請不熟悉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顧問、律師人士實施一系列的勞動用工舉措,包括調崗、調薪、裁員、解雇來減輕企業的運營負擔!但卻引發出一個嚴重的負面后果——廣大在職員工的歸屬感、認同感、忠誠度、積極性等受到了莫大的打擊與傷害,甚至在職與離職員工都紛紛拿起法律武器,勞動爭議此起彼伏…… 不少企業意識到薪酬績效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加強內功修煉,重新設計薪酬績效管理方案,以迎接新經濟、新機會的到來!但是由于企業管理者或人力資源咨詢顧問對勞動法律法規的不了解、不熟悉,其薪酬績效管理方案往往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腳,經受不了法律的質疑;例如,如何調崗調薪及界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等問題,廣大企業均難以提供法律認可的證據,最終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必然敗訴!此等案例數不勝數! 如何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尤其是薪酬績效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有機結合,已成為廣大企業中高層必須重視、研究及應用于實際的核心問題!如此,企業才能長治久安,可持續發展!
【課程收益】 本次課程將邀請集薪酬績效與勞動法務管理于一身的實戰派專家,通過15個案例為大家釋疑解惑,幫助用人單位如何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進行有機整合,如何運用績效考核方式進行有效裁員解雇及調崗調薪,既保證合法操作,又不傷害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與歸屬感!
課程內容:(結合15個案例)
一、如何認定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及其體系設計 1.怎樣理解“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錄用條件”是強調“試用條件”還是“轉正條件”? 3.因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引發的爭議,95%以企業敗訴告終,為什么? 4.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5.如何界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 6.如何為試用員工設定績效目標或工作任務? 7.試用轉正考核流程該如何設計,以減輕企業的舉證責任? 8.試用期最后一天辭退員工,賠償概率為70%,如何化解? 9.試用期滿前幾天辭退員工,員工主張試用期還未到,憑什么說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賠償概率為50%?該如何化解與應對? 10.《試用期辭退通知書》如何書寫,以避免違法解除的賠償金? 11.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培訓費、招錄費? 12.提前給勞動者轉正,是否需要讓勞動者確認? 13.員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該怎樣操作,才沒有賠償風險?
二、如何認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及其體系設計 1.企業績效考核中對勞動法律的技術性處理和運用。 2.怎樣理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崗或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不能勝任工作”是強調勝任能力,還是強調工作結果? 4.因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引發的爭議,90%以企業敗訴告終,為什么? 5.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6.勞動者對考核結果不確認、不認可,怎么辦? 7.如何制定績效目標責任書或崗位責任書? 8.結合勞動法,如何確定績效目標或工作任務? 9.如何通過關鍵績效指標將考核工作量簡化高效? 10.如何制定關鍵績效指標? 11.如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 12.對績效考核不合格員工,如何合法辭退? 13.末位淘汰制度的正確使用。
三、如何有效調整薪酬及其體系設計 1.法律上“工資”的含義與范圍? 2.怎樣理解“以崗定級、以人定檔、以業績定獎金”? 3.怎樣進行簡單有效的崗位價值評估? 4.“以崗定級”,如何操作? 5.“以人定檔”,如何操作? 6.“以業績定獎金”,如何操作? 7.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比例該定多少才合理? 8.工資扣除技巧與企業勞動紀律配套設計? 9.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常見誤區? 10.不同地區對加班、休假工資計算和支付的特殊規定? 11.醫療期、病假、工傷、休假等情形下的工資支付? 12.年終獎、季度獎考核與發放常見誤區? 13.如何激勵員工既關心個人績效同時也關注企業/部門整體績效
四、如何認定嚴重失職及其體系設計 1.怎樣理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2.如何界定“輕微失職”、“一般失職”及“嚴重失職”? 3.因員工“嚴重失職”引發的爭議,80%以企業敗訴告終,為什么? 4.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嚴重失職”? 5.如何合法辭退“嚴重失職”的員工? 6.如何描述崗位職責及形成操作性強的內部文書? 7.通過什么方法,能夠簡單有效的形成崗位職責? 8.“嚴重失職”與“營私舞弊”的區別? 9.如何預防核心員工營私舞弊,損害企業利益? 10.如何界定“重大損害”? 11.“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12.如何追究“嚴重失職”者的法律責任?
五、如何認定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及其體系設計 1.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如何界定“一般違反”、“較重違反”及“嚴重違反”? 3.因員工“嚴重違紀違規”引發的爭議,80%以企業敗訴告終,為什么? 4.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嚴重違紀違規”? 5.如何通過懲罰制度明確“嚴重違紀違規”? 6.如何將某違紀違規行為根據不同的情況細分為“一般違反”、“較重違反”及“嚴重違反”? 7.采用“錄音錄象”方式創制、保留的證據,法院是否采信? 8.如何設計《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 9.如何制作一份有利于用人單位在應訴時更好地舉證的《解除通知書》? 10.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必須書面送達員工,否則對員工不產生法律效力,如員工拒絕簽收時企業如何應對,如何送達,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11.違紀處理的原則和依據有哪些? 12.對于違紀員工,該在什么時間處理?
六、如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及綜合案例分享 1.和諧理念的解讀,勞資雙方如何和諧相處? 2.人力資源、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員工手冊應該包括哪些必備內容? 3.企業規章制度常見誤區及問題有哪些? 4.如何預防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所帶來的風險? 5.在校生、退休人員、停薪留職人員、待崗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勞動用工風險防范; 6.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的經濟補償?
講師介紹:鐘永棣(資深勞動法專家) 知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實戰專家、薪酬績效實戰顧問、職業培訓師、勞動仲裁員,現任“南方勞動關系在線”總經理、首席顧問,首席勞動法講師,兼任廣州勞動保障學會、深圳外商企業協會、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深圳臺商協會等20多家培訓機構、顧問公司、行業協會的簽約講師、特聘顧問。鐘老師精通勞動爭議、勞動用工風險的預防與應對,通曉勞動法律法規,熟悉勞動仲裁、訴訟程序;熟悉企業薪酬績效管理,善于為企業診斷、修正薪酬績效管理方案;擅長把企業薪酬績效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完美整合,在行內被喻為薪酬績效管理與勞動法律完美結合的南派代表人物。 鐘老師曾任專職勞動仲裁員,審判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獲“優秀仲裁員”稱號。多年來,鐘老師代理勞動爭議500多宗,參與或主持薪酬績效咨詢項目近20個,審查完善3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2004年開始全國各地巡講勞動法、勞動關系課程,受益企業達30000家,直接受益學員70000多人,真實案例教學,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當中;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讓學員迅速學以致用,深受廣大企業管理者、人力資源從業者的好評;培訓地點涉及20多個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大城市。個人長期擔任30多家企業的薪酬績效管理顧問和法律顧問;以鐘老師領銜的龐大專家隊伍,長期為企業提供常年顧問及各種專項咨詢服務,2008-2010年新簽約顧問單位共500多家,專項咨詢服務達1000余項,客戶滿意度高達95%。鐘老師先后在《人力資源》、《南方都市報》等專業雜志、媒體發表勞動關系類文章20多篇;就華為集體辭職事件,接受多家媒體采訪;由于觀點獨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網絡傳媒大量轉載;經常就勞動關系熱點問題、社會事件發表獨到的網絡觀點。 鐘老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咨詢顧問(非公開課)服務:中國人壽、廣發銀行、攜程旅行網、華鼎擔保、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鐵集團、深圳機場、黃河水電開發、中煙集團、南粵物流、新南方集團、深圳愛施德股份、深圳酷動數碼、合生創展、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一品紅藥業、晶苑集團、廣州電信、國訊通信、松廈冷氣、益海集團、旺大集團、中遠物流、日暉園林、歐時力服裝、美的集團、廣州蔬果集團、佰搭果餐飲連鎖、交通集團、中山華泰、風神集團、中咨工程監理、廣藥集團、高士線業、利海集團、化建集團、深圳水務監理、扶元堂、新廣國際集團-----千余家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