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關鍵績效指標(KPI)
即用來衡量某一職位工作人員工作績效表現的具體量化指標,是對工作完成效果的最直接衡量方式。關鍵績效指標來自于對企業總體戰略目標的分解,反映最能有效影響企業價值創造的關鍵驅動因素。設立關鍵績效指標的價值在于:使經營管理者將精力集中在對績效有最大驅動力的經營行動上,及時診斷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并采取提高績效水平的改進措施。
KPI指標并不一定能直接用于或適合所有崗位的人員考核,但因為KPI指標能在相當程度上反映組織的經營重點和階段性方向,所以成為績效考核的基礎。關于KPI指標的具體提取與分解方法在第三部分中予以詳細說明。
(二)工作目標與過程設定
即由上級領導與員工共同商議確定員工在考核期內應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其效果,并在考核期結束時由上級領導根據期初所定目標是否實現,為員工績效打分的績效管理方式。它是一種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一些相對長期性、過程性、輔助性、難以量化的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方法。
(三)KPI與工作目標的關系
KPI與工作目標在績效管理系統中互相配合、互為補充。
1. 共同點在于:
都是依據目標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性質而設定,反映由公司戰略目標分解得出的關鍵價值驅動因素,并且只反映目標職位的最主要經營活動效果,而非全部工作。
2. 不同點在于:
KPI可以用計算公式計算出員工經營活動的量化結果,側重考察員工對經營成果有直接控制力的工作,它考察的是當期績效和最終經營成果;工作目標是由上級領導以打分的形式,定性評價員工完成不易量化的主要工作情況,側重考察員工對經營成果無直接控制力的工作,它考察的是長期性工作和工作的過程。使用工作目標完成效果評價,可以彌補僅用完全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來考核的不足,以便更加全面地反映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目標完成效果評價主要包括工作目標與目的的設定、評估標準的制定、權重的確定、評估級別的評定等。
五、 建立績效管理系統的條件
建立新的績效管理系統要求有一些內部和外部條件支持和保證,其中有一些是必不可少的,比如需要從流程和組織結構上界定清楚各職能、職位對于戰略目標的支持程度;必須統一公司上下尤其是各級直線經理對于績效管理的認識;建立暢順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等等。因此,要建立績效管理體系并希望能行之有效,應當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
在第一部分中已經提到績效管理各過程,由此根據第一環節—績效計劃的建立流程來看企業本身對于建立績效管理系統必備的支持條件:
表1:績效計劃建立所需的支持條件
界定職位工作職責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 設定工作目標 分配權重 指標檢驗
主要目的 理解所涉及職位關鍵業務內容及主要工作成果 結合企業戰略重點,設定可衡量的具有代表性的關鍵績效指標 根據工作內容與職責,設定工作目標,考核難以量化的關鍵工作領域,作為關鍵績效指標的補充 根據各關鍵績效指標及工作目標的戰略重要性,以及員工對結果的影響力大小確定權重 檢查目標分解情況的延續性、一致性、支持性
所需信息 組織結構圖、部門職責、業務流程、工作內容 企業戰略、業務流程及經營計劃、職位工作職責描述 企業戰略、業務流程與經營計劃、職位工作職責描述 企業戰略、業務流程及工作計劃、職位工作職責描述 企業戰略、業務流程及經營計劃、職位工作職責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