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內部項目合伙人制度,是目前眾多形式合伙人制度中最簡單、最容易操作的合伙人制度。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必須把握好合伙人選擇標準、合伙人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等幾個關鍵點。
每天解決一個HR問題,各位同仁好!
前些天在我和各位同仁一起探討了《滿足核心員工的“利益”訴求,才能真正激勵核心員工——談談如何實現績效管理制度和合伙人制度的完美結合》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我指出實現績效管理制度和合伙人制度的完美結合,滿足核心員工的“利益”訴求,才能真正激勵核心員工。文章發表后,有同仁希望我說說如何才能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今天我就來和各位同仁一起探討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的幾個關鍵點,希望大家喜歡!
總結目前國內關于合伙人制度的理論和實際操作方式,觀點很多,各有一套,有很多種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失敗的案例。如果大家不是很清楚的話,雖然都稱為合伙人制度,但實施方式上差距非常大。一般來說,合伙人制度是指合伙人團隊成員擁有公司股權(股權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強調合伙人團隊要形成一種穩定的股權聯盟,可以影響甚至決定決策權;通過合伙人團隊的個人綜合能力為企業創造價值等等。那么要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必須注意哪些關鍵點呢?下面我從最簡單最容易操作的企業內部項目合伙人制度來談談自己的觀點。
首先,合伙人的選擇上要有明確的標準。合伙人的選擇標準上,我覺得主要參考的幾個標準是:(1)忠誠所屬企業,對企業的發展充滿信心;(2)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能夠獨立帶領項目團隊完成超額目標;(3)合伙人之間的專業能力必須能夠互補;(4)合伙人要有奮斗者的拼勁,合伙人不能只談錢,更重要的是談的出力。
其次,合伙人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必須簡單明確。合伙人的進入機制要相對簡單,以項目合伙人制度為例,只要滿足上面所說的合伙人標準的企業核心員工,本人向企業提交申請,經企業審核同意,并向企業交付合伙金(要不要交合伙金視企業情況靈活處置),簽訂內部合伙人協議后,即可成為內部合伙人。同理,合伙人的退出機制也要簡單明確容易操作,只要嚴格按照合伙人協議書的要求,合理界定內部合伙人資格的終止條件、退出條件等,只要符合終止和退出條件,經企業同意,就直接執行即可。
再次,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必須明確。總結實施合伙人制度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最終都歸結為合伙人的投入和收益不明確,倒至合伙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這是能否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的最關鍵點。個人認為作為合伙人,除了投入自己的努力和激情外,投入一定的資金也是有必要的,只有投入了一定的資金,合伙人才會有在為自己努力做事的意識。做為企業來說,就是要讓合伙人充分感覺到經過努力后的收益是比較可觀的,并確保合伙人的投入要按照協議書全部兌現,對于一個不愿意回報、言而無信的企業來說,要想成功實施合伙人制度是根本行不通的。
最后,合伙人的投入收益必須是企業增值部分的收益。這里包含二個方面的意思:一個方面是指合伙人完成了企業規定的經營目標,就可以享受他工作的收益即工資收入,這是對合伙人正常工作的回報,保證了合伙人的安全感。另一個方面是指合伙人在超額完成規定的經營目標之后,可以按投入比例享受相應利潤的額外分紅,合伙人這里享受到的是自我價值的體現,也是合伙人制度激勵性的真正體現。
需要指出的是,我今天所探討的合伙人制度,主要指的是企業內部實施項目合伙人形式,這種合伙人制度一般不和復雜的股權聯系在一起,因此,這只是眾多合伙人制度中最簡單最容易實施的一種,如果是涉及到股權的合伙人制度,則相對要復雜的多,需要注意的關鍵點也更多,這不是一篇短小的文章就能夠說清楚的。
好,今天就聊到這里,我是堅持“教書、咨詢、寫作”的實踐——勤慎HR問題解決專家。祝各位同仁工作愉快!
作者:孔冬;管理哲學博士,應用經濟學博士后,工商管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