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會議是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使集團公司更好地溝通信息、統一意志,交流研討、達成共識,解決問題、持續改進,順暢地開展各項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 會議的安排與召開應當把握必要、及時、有效的原則。
1.3 召開各類會議,必須充分做好會前準備:會議主題、議事日程、參會人員、有關原則,并據此制定完整可行的會議籌備方案。
1.4 制作規范的會議通知,并發放至所有參會人員,凡屬參會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說明原因。
1.5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年會(半年度工作會議,年度工作會議)、公司例會(早會、周會、月度工作會議)、專題會議及其他會議。
2.總裁辦公會議
總裁辦公會議是就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征求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意見的一種主要方式,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總裁、副總裁或總裁委托人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的,于會議前二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全體與會人員。
2.1 下列事項須召開總裁辦公會議:
2.1.1 研究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發展規劃;
2.1.2 審定集團公司及下屬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2.1.3 審核重要規章制度;
2.1.4 審定集團公司職工薪酬福利待遇和獎懲方案;
2.1.5 研究決定集團公司重大人事調整及任免事宜;
2.1.6 審定集團公司重大投資項目方案和資本運作方案;
2.1.7 審定各下屬公司和集團公司本部職能部門經營業績和考核方案及考核結果;
2.1.8 總裁認為應當召開總裁辦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
2.1.9 總裁辦公會原則上每個月召開一次。
3.集團公司半年度、年度工作會議
集團公司半年度、年度工作會議,是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重要工作會議,既是總結表彰、動員勵志的大會,又是承上啟下,開拓進取的會議。半年度、年度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高管人員、所屬各公司高管人員,各職能部門主管及部分專業人員出席。于會議前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全體與會人員。
3.1 集團半年度、年度工作會議,可以分產業分別召開,也可以統一集中召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2 行政部全面負責會務安排,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3.3 會議總結報告,會議文件資料準備工作,包括集團及所屬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總結,需提交會議討論的計劃、方案、措施、會議決定事項等;
3.4 會議議程安排;
3.5 正式出席會議人員、列席會議人員名單確定;
3.6 會議地點、人員住宿安排,會議設備、器材準備工作(攝像、電腦、投影等);
3.7 獎品、紀念品準備;
3.8 會議記錄,分組討論紀錄人員安排。
3.9 會議紀要下發。
3.10 對會議明確事項,行政部會后牽頭會同有關業務部門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工作,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反饋集團分管領導或總裁。
4.集團公司例會
集團公司例會旨在鼓舞斗志、激勵向上、凝聚人心,是集團親和力的體現。公司例會分為早會(周一)、周會。
4.1 早會:每周一早上,由行政部主持,作一周工作總動員,通知、通報有關事項,激發士氣,振奮精神,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請集團公司領導作指示。
逢節假日相應順延(即節后上班第一天),或由行政部事前通知。
4.2 周會(部門總經理聯席會議):每周五下午召開,由行政部負責人主持,集團公司領導及部門副總級其以上人員、總裁秘書參加。
周會主要內容:
4.2.1 匯報一周以來的主要工作完成情況,本周工作計劃;
4.2.2 通報需要集團公司領導協調的事項;
4.2.3 對集團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4.3 月度計劃與總結會議
4.3.1 月度計劃會議主要內容:各部門(公司)匯報下月工作計劃,并在本會議上議定工作計劃事項。
4.3.2 月度總結會議主要內容:各部門(公司)匯報上月工作完成情況,未完成事項的說明,集團領導就未完成事項的指示,行政部做總結月度績效考核分。
5.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是集團公司及職能部門就專項工作或專業工作需要召開的會議,只限于專業有關的人員參加的,屬于專業性強、內容集中的會議。
6.其他會議。
其他會議是集團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的會議。
7.會議記錄
7.1 會議由各部門制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使用公司會議紀要的模版。會議記錄應記載會議所議事項。會議記錄待參會人員的簽名后一并保存。
7.2 會后要及時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必須準確、清楚,充分表達會議討論的情況。
7.3 會議紀要的結論經與會人員確認無誤,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7.4 會議紀要及有關文件,必須妥善保管,納入檔案管理,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8.會議的會風管理
8.1 會議必須準時召開,無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遲;
8.2 會議應集中于規定議題,不得跑題;
8.3 維護正常會議秩序,認真聽報告、保持會場安靜,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并將手機設置靜音狀態;
8.4 會議期間不可隨意中途離席;
8.5 會議參加人員需按規定保守會議秘密;
8.6 對無故缺席人員要在會議上通報,對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8.7 會議禁忌事項:
8.7.1 發言時不可長篇大論;
8.7.2 不可一直緘默;
8.7.3 不可取用不正確的資料;
8.7.4 不要只做期待性預測或只談抽象概念;
8.7.5 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不可做人身攻擊;
8.7.6 不可隨意打斷他人發言;
8.7.7 不可不懂裝懂,不入正題;
8.7.8 遵守會議主持人的會議要求。
9. 議定事項的催辦和反饋
9.1 會議議定事項由會議主持人分解到相關部門落實辦理。
9.2 會議召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催辦并收集情況,可按照紀要,填寫有關事項催辦聯系函。
9.3 辦結事項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并在下次例會或按月做出總結報告,綜合向領導匯報。
9.4 重要事件可分多次反饋,使領導及時了解辦理情況。
10.視頻會議召開
需要以視頻形式召開的各類會議,其中定期召開的會議由行政部直接統籌安排;要求臨時召開視頻會議的部門,應提前行政部提報預約,由行政部予以安排。
11.附則
11.1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11.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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