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產品質量問題的新聞報道屢見報端,而諸多報道中以通用汽車公司的案件最為引人注目了。
美國洛杉磯法院1999年7月10日裁定,通用汽車公司必須賠償49億美元給6位因車禍而遭遇受嚴重傷害的通用汽車用戶。這個判決創下了美國歷史上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傷害的最高賠償記錄,賠償金額是否過高的問題當然不是我們研究的主要問題,但我們從這個判決當中,能了解到產品質量對于企業和消費者來講都是生死攸關的大事。
事情是這樣的:6名受害人前因搭乘一部1979年該廠生產的通用Malibu汽車,在路上一被一名醉酒駕車者追撞,受到撞擊的汽車當場失火,造成車上6人嚴重燒傷。
通用公司早就發現通用設計的油箱,太過接近車尾保險扛,如果被追撞擊,就容易引起油箱爆炸,但由于在世界各地目前有600萬輛汽車在行駛,故該公司寧愿花錢打官司,也不愿收回汽車修改原有設計。
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洛杉磯地方法院才對其施以重判。這個案例也給品牌經營者們以警醒——若不改善產品質量,最終吃虧的一定還是企業品牌本身。
同樣的問題,就在2008年,在我們為北京奧運會狂歡的時候,一場殃及中國奶制品全行業的三氯氰胺事件,對我國奶制品行業是一次致命的災難。更有消費者戲言“喝三鹿奶粉,獲殘奧冠軍”。這是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不信任和深深的憂慮。所以一個品牌只有“質量自律”才能長存。
產品質量不過關是企業品牌疾病當中的一個嚴重疾病,我們的品牌經營者們應該防微杜漸,注重企業品牌的產品質量。
(文/貴派電器營銷學院院長郭漢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