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16年9月29日(北京)
學習費用:3500 元/位
培訓對象:對此課程感興趣的學員
課程大綱:
前言:什么是違紀,什么不是違紀
一、民訴法新司法解釋背景下的證據實務
(一)證據類型
7類法定證據類型
數據電文證據(郵件、短信、網頁、微信等)新規則
涉外證據的取證規則
合規訪談記錄、調查報告的證據歸類
(二)證據屬性
真實性:電子考勤記錄如何確認其真實性
合法性: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錄像是否有效
未經在職員工同意進入員工郵箱獲得郵件是否合法
關聯性:證人證言、客戶投訴信對于違紀行為的證明力
(三)舉證責任
\"誰主張誰舉證\"在違紀案件中的運用
\"舉證責任倒置\"在違紀案件中的運用
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對\"舉證期限\"新規定
(三)證明標準
\"排除一切合理懷疑\"
\"高度蓋然性\"
\"優勢證據規則\"
\"孤證\"與\"證據鏈\"
二、案例解析十類典型違紀行為的調查取證
(一)職業操守
盜竊
商業賄賂
性騷擾
(二)出勤違紀
曠工、曠職
虛報工時、加班、代打卡
(三)業務違紀
越權行為
瀆職行為
非法侵占
(四)違反誠信
虛假陳述
騙取信任
(五)對抗指示
消極怠工
拒絕崗位調整
拒絕公司搬遷
(六)泄露秘密
泄露商業秘密
泄露秘密信息
違反保密規定
(七)侵害致損
損害員工利益
損害公司利益
(八)利益沖突
擅自兼職
在職競業
自我交易
飛單交易
(九)危險行為
打架斗毆
毀壞財物
(十)過激維權
罷工停工
擅自報警
群發郵件
擅闖堵門
滯留辦公
跳樓群訪
媒體披露
三、案例解析\"違紀案件\"處理四要件
(一)明確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的引用
法律依據與事實依據相結合的\"表述\"
嚴重違紀與嚴重失職、不勝任的區分
(二)明確的處理依據
規章制度的配適性分析
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分析
民主程序的證據要求(是否必須成立職代會或召開全體員工大會)
公示程序的證據要求(局域網公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制度歧義條款的判斷
(三)充分的事實依據
違紀行為發生的證據(如何通過錄音、訪談、郵件分析等獲得證據)
違紀行為調查的證據(啟動違紀調查的注意事項)
違紀行為處理的證據(作出違紀處理的證據固定)
(三)完整的程序依據
避免重復處理
避免超過處理\"時效\"
避免違反既定流程
給予申辯的注意事項
送達處理決定
通知工會及再次通知工會
四、違紀案件爭議協調與處理
(一)違紀解雇類爭議的裁審應對
如何快速推進違紀員工的協商談判
如何應對恢復勞動關系的仲裁訴請
(二)特殊群體的違紀處理注意事項
三期、病假、工傷職工注意事項
高級管理人員違紀處理注意事項
勞務派遣、委派人員的注意事項
外籍港澳臺員工的處理注意事項
培訓講師:洪桂彬 律師
知名人力資源和勞動法專家。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資深執業律師;洪桂彬律師專長于公司法、勞動法與爭議解決,同時熟知人力資源管理與用工成本實踐(社保/財稅),他的工作涉及眾多領域,包括制造業、金融業、零售業、IT業、醫藥業,咨詢業。經常就裁員、集體停工、集體協商、企業搬遷、規模安置、疑難案件信訪等提供現場支持。現擔任多家跨國公司及境內集團型企業法律顧問。曾為上海多家行業協會、開發園區、知名高校及知名企業提供專題培訓課程。課程以“豐富實用、具有啟發性”而廣為學員所喜愛,累計授課企業逾千家,學員逾萬名。
經驗:
成功為世界500強公司在華4000余人提供勞動關系規模轉移安置綜合解決方案
成功為某行業領先企業提供10000余人的勞務派遣綜合解決方案
成功調處某外資企業400余人的集體停工事件
媒體采訪:
曾接受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環球時報Global Times、上海日報Shanghai Daily、中國經營報、解放日報、上海人民廣播電臺、新金融觀察、東方早報、新聞晨報、青年報等多家媒體采訪并發表專家意見。2013年曾就《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修訂》、“勞動合同法修改”、“勞務派遣規定”、“快遞員高溫費”等多起社會熱點問題接受媒體采訪發表評析意見。
出版物及其他:
《社會保險風險控制與成本優化實務》(獨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曾主筆專欄《模擬仲裁庭》,在諸多報刊雜志上發表勞動法專業文章,例如勞動報、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上海勞動保障、人才市場報等。
【報名咨詢】
聯系電話: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聯 系 人:李先生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