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加強國企資產負債約束、促進社會資本規范運作”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27號)關于“通過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促使高負債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的總體要求,深入學習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國令第712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01號)等文件精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降低國有企業杠桿率,增強經濟發展韌性,提高經濟發展質量,中國投資協會項目投融資專業委員會會同北京中科鼎創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舉辦“加強國企資產負債約束、促進社會資本規范運作培訓班”。
本次培訓旨在幫助地方政府學習掌握國家相關政策、健全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規范有序化解地方隱性債務、拓寬融資渠道;協助社會資本規范參與PPP項目、合規開展“融資代建”模式、集合產業基金資源、合規參與地方基建項目、防范投資風險。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中國投資協會項目投融資專業委員會
二、培訓內容(詳細內容見附件)
1.當前我國地方政府投資建設類項目的形勢分析
2.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重構
3.新形勢下投資人、施工企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資本方)參與政府公益性項目的模式
4.城市運營領域的合作模式
5.社會投資人在平臺公司作為社會資本方的形勢下參與PPP的模式
6.社會資本方參與片區綜合開發中的機遇
7.社會資本方參與平臺公司轉型后的特殊業務
8.社會資本方如何合規開展“融資代建”模式
9.社會資本方在新規下的資本金解決路徑
10.社會資本方運用產業基金參與地方政府基建項目
三、培訓對象
1.各地方政府發改、財政、住建、交通、環保、農業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2.各地方投資咨詢機構、城投轉型機構、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運營機構等相關負責人。
四、授課專家
擬邀請國務院國資委相關部門、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等單位的領導專家授課, 并組織交流與研討。
五、時間地點
第一期 2019年10月25日—10月29日(25日報到,29日返程)南京市
第二期 2019年11月8日—11月12日(8日報到,12日返程) 南寧市
第三期 2019年11月21日—11月25日(21日報到,25日返程)廈門市
第四期 2019年12月6日—12月10日(6日報到,10日返程) 深圳市
第五期 2019年12月19日—12月23日(19日報到,23日返程)杭州市
第六期 2020年1月07日—1月12日(7日報到,12日返程)海口市
六、培訓費用
A.2800元/人(含培訓、資料、電子課件、場地),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B.4980元/人(含培訓、資料、電子課件、場地、食宿),住宿為雙人標間,如單人入住補交差價。
附件.培訓內容詳細大綱
(一)當前我國地方政府投資建設類項目的形勢分析
1.政府債務的監管形勢實務分析
(1)我國當前財政與金融風險的形勢分析
(2)政府相關債務的分類與認定
(3)政府隱性債務的化解與處置
(4)中辦國辦《關于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銀保監《關于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關問題解讀
2.平臺公司在新政策形勢下的發展趨勢
(1)國家對平臺公司的最新認定標準
(2)當前形勢下平臺公司的融資現狀
(3)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的政策梳理與意義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重構
1.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重構的背景
(1)隱性債務過高將會造成區域財政危機或金融危機
(2)監管政策徹底打破傳統的政信合作機制
2.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重構
(1)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職能的重新定位
(2)地方投融資交易結構的轉變
(3)提供基建及公共服務市場化模式的轉變
(三)新形勢下投資人、施工企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資本方)參與政府公益性項目的模式
1.直接參與投資公益性項目
(1)政府債券與平臺公司債券
(2)PPP與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的比較分析
(3)若干政府違規融資與建設模式的梳理與分析
2.以平臺公司為新載體開展公益性項目合作
(1)平臺公司參與公益性項目的政策性支持
(2)平臺公司參與公益性項目的流程
(3)合作投融資模式的設計
(四)城市運營領域的合作模式
1.城市運營的概念及發展趨勢
(1)城市運營領域的分類
(2)城市運營領域是平臺公司的重要發展方向
2.目前我國運營類項目的現狀
(1)壟斷性項目的運營狀況
(2)競爭性項目的運營狀況
3.城市運營類項目的合作模式
(1)運營類項目的性質深入分析
(2)運營類項目采用特性及融資深入分析
(3)如何將政府的背書轉化為合規的現金流
4.當前我國運營類企業的性質分析
5.社會資本方參與城市運營的模式分析與設計
(五)社會投資人在平臺公司作為社會資本方的形勢下參與PPP的模式
1.PPP模式的收緊(結合2017年以來新政)
(1)資管新規及《關于規范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8〕23號)對PPP項目資本金的嚴重影響
(2)《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 規范管理的通知》(財金〔2018〕54號)及《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等對PPP項目的影響
2.平臺公司參與PPP的職能轉變
3.平臺公司參與PPP的優勢與劣勢
4.社會資本方與轉型后的平臺公司PPP領域的合作機遇
(1)平臺公司轉型的幾個重要方向
(2)社會資本方參與地方平臺轉型業務的重要性及優勢分析
5.央企國企等企業與平臺公司在PPP項目中的雙贏合作
(1)增加業務獲取概率
(2)資本金的相互補充(同時解決央企出表)
6.運營與PPP模式的掛鉤問題
(1)財政補貼項目的應用領域
(2)深入分析《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和《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中的績效考核掛鉤
(3)使用者付費在PPP項目中的占比問題
(4)幾種財政補貼項目落地難點分析及金融機構的關注要點
(六)社會資本方參與片區綜合開發中的機遇
1.當前狀況下片區綜合開發的模式分析
(1)工業地產開發模式
(2)產業新城開發模式
(3)產業加投資開發模式
2.社會資本方開展片區綜合開發的模式分析
3.如何處理土地“招拍掛”問題(尤其關注涉及商業地產的合規性問題)
4.深入分析資源補償類項目的融資難點
5.片區開發項目如何處理與房地產商之間的關系
(七)社會資本方參與平臺公司轉型后的特殊業務
1.合作參與金融機構業務
(1)平臺公司參與金融機構的意義
(2)主要業務發展方向及模式
2.央企國企等參與平臺公司的產業投資項目
(1)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
(2)地方特色資源和產業項目
(八)社會資本方如何合規開展“融資代建”模式
1.新形式下施工項目的操作要點及風險風范
2.傳統融資代建模式的概述
(1)傳統融資代建模式的興起與交易結構
(2)傳統融資代建模式的合規性分析
3.未來融資代建模式的未來發展方向
(1)政府合規現金流的融資代建
(2)以轉型平臺代替政府
(3)融合技巧性應用政府的“信用”
4.ABO模式在傳統基建項目的創新的應用
(九)社會資本方在新規下的資本金解決路徑
1.項目資本金及配資的難點分析與解決思路
(1)項目資本金的性質
(2)資本金的期限過長
(3)資本金的成本高
(4)資本金內部的比例結構沖突性強
2.《關于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國資發財管〔2017〕192號)相關問題解讀
(1)投資總量控制與項目實操中的靈活處理
(2)注重實質重于形式的問題
3.金融新政形勢下項目資本金的新趨勢
(1)當前常見投資模式的分析
(2)投資人的選擇(尤其是資管新規對金融機構的重大影響)
(3)組合投資模式的應用
(十)社會資本方運用產業基金參與地方政府基建項目
1.產業基金在基礎設施項目中的功能演變過程
2.資管新規、私募新規與《關于規范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8〕23號)對于基金出資人的影響
3.對賭模式在產業基金中的應用
4.土地儲備政策(《關于規范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相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6〕4號))出臺后,產業投資基金參與土地一級開發項目的創新模式實務及案例分析
5.產業投資基金非標轉標準化退出的方式及案例解析(以資產證劵化為主)
6.如何運用產業基金整合各種資源
(1)運營商和資源整合方在公益性項目中的窘境
(2)產業基金對于運營和資源整合的意義
(3)通過基金進行資源整合的運作模式
7.基金參與項目采購流程中的合規性問題
(1)注意“通道”的風險
(2)采用聯合體投標和中標后引入投資人的風險分析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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