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商界評論》 作者:李彤
媒體熱衷計算實力對比:黃光裕持股不到34%,貝恩資本悉數“債轉股”后將持有10%以上,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現下分別持有9%和6.6%,陳曉持有1.38%……還有黃光裕名下300多家未裝入上市公司“國美電器”的門店。
除了實力,公眾卻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陳曉是黃光裕請來的職業經理人!
“去黃”、“對黃光裕很失望”都不是持股1.38%的陳曉該想該做的。道不同不相為謀,沒人不讓他辭職。創維的黃宏生因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入獄后,高管團隊沒有借資金吃緊引入外資平衡黃宏生30%多的股權,沒有通過增發、配股來稀釋原大股東,沒有借勞苦功高以“股權激勵”自慰,更沒有就挪用資金起訴黃宏生。用馮小剛的話說,“人都掉井里了,就別扔石頭了”。
盡管獨斷專行且對股權相當“摳門”,但沒受過高等教育、對海外資本市場一無所知的黃光裕,卻敢到香港玩復雜的借殼上市,算得上膽識過人;為公司的發展容忍個人股份下降到34%以下,能說他不顧全大局嗎?將昔日競爭對手陳曉請進門來委以重任,這份開明在中國企業界仍是孤例!今天的“內亂”對黃光裕來說是善有善報呢,還是惡有惡報?他是否應像無數民企老板那樣,個人把持100%股權,關鍵崗位只任用家族成員?陳曉們給民企老板們上了生動的一課,也為野心勃勃的職業經理人做出榜樣:原來對老板不滿意可以這樣!問題是,往后哪個老板還敢“引狼入室”,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一點點公司治理文化面臨巨大倒退。解決不了傳承問題,第一代創業者打下的基業不是毀掉就是被外資“收割”。
假如那34%的股權不屬于黃光裕,而屬于“國資委”,陳曉和貝恩資本們還敢擠壓、稀釋嗎?黃光裕在國美電器的合法權益,與國資委持有的“國家股”并無高低貴賤之別,都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有意思的是,陳曉并非第一次擔當代理人的角色。當年,在私募融資和上市以后,陳曉是14%永樂股權的主人,更是86%股權持有者的代理人。遺憾的是,他的第一次代理人生涯并不完美,因為沒能把永樂賣個好價錢。不論國內、國外,傳聞將被收購的公司即使業績很差,股價也會相當堅挺,甚至離奇暴漲。2006年4月24日,陳曉團隊在摩根等財務投資機構拋售解禁股票時跟風出貨,致使二級市場承壓超過IPO。拋售前,每0.58股國美相當于1股永樂,并購時黃光裕只用0.32股國美加0.18港元現金就換到1股永樂,省下幾十億元!為盡快通過反壟斷調查以免夜長夢多,黃光裕還向官員行賄,給自己的牢獄之災埋下了伏筆。
本來,黃光裕的個性給了陳曉高價賣掉永樂的機會。爭購大中時黃光裕表示:蘇寧無論報什么價我都上漲20%。結果蘇寧剛一報出30億元,黃馬上答應給36億元!永樂對國美的重要性高得多,為什么沒有上演競購大中的那一幕。是張大中運氣好,還是他比陳曉精明?真正的原因在于,張大中是主人,陳曉是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