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饒勇軍
不少連鎖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門店開的越多,每個店的平均營業額就越來越低,利潤也越來越少。
我之前就遇到一個學員朋友,他這樣講:
我是做美容連鎖企業的,在這個領域一干就是十年,可是我始終無法突破自己,為什么這么講呢?我之前開了4家美容店,都做的不錯,平均每家美容店可以給我帶來150萬左右的營業額,這樣一年可以做到600多萬的營業額,利潤在100萬左右。可是,當我想快速發展,開出10家美容店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我算了一下,這10家美容店,平均每家店的營業額只有80萬了,并且利潤率也只有10%。也就是說,這10家店一年的利潤貢獻只有80萬,還不如之前4家店的利潤總和。我每天很努力,忙的很晚,因為要經常對各家店巡視,去給他們做培訓講解,去監督店長的工作情況等,但是之前不這樣,因為之前只有4家店,很好管理,我還有很充足的時間陪陪家人。現在我越來越苦惱、矛盾,一方面想砍掉一些門店,讓自己輕松一點;另一方面又想增加一些門店,總想把事業做大······
相信不少開連鎖企業的朋友,或者是在全國各地開分公司的企業家朋友都會遇到上述問題,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第一,門店越來越多,作為公司的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老板,越來越難做好監督管理的工作;第二,門店快速發展,店長的任用選拔越發困難;第三,不知道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管控在各地的門店店長,導致店長出工不出力,走私單,拿回扣,借用公司平臺發展自己的業務等。
對此,我給出如下建議:
第一,店長激勵計劃
針對店長動力不足的問題,設計一套以分紅股為核心的激勵機制,激發店長的動力。
我們就以上述案例為例,首先以去年的實際利潤為基數(虧損店基數為0),實行超額利潤激勵。超額部分按照企業拿4成,店長拿4成,員工拿2成進行身股分紅,將店長模擬為老板。假如該門店2014年利潤為100萬,2015年實現門店利潤120萬,2016年實現140萬利潤,則店長2015年可以拿到的分紅為(120-100)×40%=8萬元,2016年分紅為(140-120)×40%=8萬元。
此方案簡單易行,各門店的店長都會想方設法增加門店利潤,降低經營成本。但是也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曾經利潤不錯的門店,店長得到的收入與其他之前利潤本來很低的門店相比,得到的收入要高,這種方案是在之前門店本來經營困難的情況下做出的一刀切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那些之前利潤低,增長空間巨大的門店,但是對之前利潤就很高的門店的店長又有一定的打擊。
因此,在做完這套方案一兩年后,我們進行了調整。
二期股改調整了分紅比例系數,利潤水平100萬及以上的分公司,利潤基數的調整系數為0.8;20萬-100萬的店利潤系數為0.9;20萬以下的店利潤系數為1。
舉例說明:2014年利潤90萬,2015年利潤110萬,平均數為100萬,基數調整系數為0.8,則該分公司二期股改超額分紅的基數為:100萬X0.8=80萬,即2016年和2017年分公司創造的利潤超過80萬的部分就可以按照40%給店長分紅。通過基數調整系數的設置,大規模的店面只要保證2011年的利潤水平,就有分紅空間。而規模小的店面,必須實現利潤數額的增長才能夠分紅,變鞭打快牛為鞭打慢牛。
在做完二期股改之后,我們開始著手進行第三期股改,設立功勞身股,具體方案如下:
該公司根據各店兩年的利潤情況確定基數,設立功勞身股。功勞身股是根據各店利潤基數的大小來確定的。如實現120萬利潤的店,依然保留超額部分4:4:2的分紅原則,功勞身股為120×(1-0.8)×40%=9.6萬,10萬以下的店不設功勞身股,而且實現利潤越大,功勞身股分紅越高。如60萬利潤的店,功勞身股分紅為60×(1-0.9)×40%=2.4萬。這樣120萬利潤基數的門店,相比去年超額30萬,他的店長分紅總額為:9.6萬(功勞身股)+12萬(超額身股分紅)=21.6萬。而60萬利潤基數的店也超額完成30萬,店長身股分紅為:2.4萬(功勞身股)+12萬(超額身股分紅)=14.4萬。
假如去年60萬利潤的店今年也實現了120萬利潤,它的基數也變成了120萬,他的店長分紅總額為:9.6萬(功勞身股)+24萬(超額身股分紅)=33.6萬。
前三次股改都是以分紅股為基礎進行的分紅股激勵。在后期,我們進行真正的實股激勵。因此,我們也推出了第四期股改計劃:
1、開設新的門店,投資總額以50萬為基數;
2、集團組建新的分店時,鼓勵員工(新開分店店長)出資10萬元占20%的股份;
3、公司承諾:分店一旦盈利,將贈與店長10%的股份;
4、分店虧損期間,店長只拿基本工資;
5、分店盈利后將實行身股分紅,采用功勞身股和超額身股相結合的分紅方式。
該公司在我的建議下,逐步推進股權激勵計劃,效果也非常明顯,門店的平均利潤穩步增加,店長工作積極性大增,同時帶動門店員工工作動力大增。
第二,店長培養計劃
以上分四期的股改計劃,有效解決了分店店長動力不足的問題,對于扭轉門店虧損、利潤率不高,營業額低下、成本太高的問題,具有很大的幫助,尤其是提升店長工作動力具有重大意義,但是,如果企業要開出更多的門店,沒有更多優秀的店長參與,企業開店也會遇到困難。
對此,我們獨創了三層級人才培養身股激勵方案,來解決分店店長的選育用留問題,可以作為廣大企業家借鑒。
舉例來說,分店A的店長張三培養了儲備店長李四,讓李四具備了經營管理分店的能力,李四通過了公司總部的店長考核,被調入分店B任職,由于李四是張三培養的,那么他同時獲得B店的一定額度的身股,每年年底可以參與該分店的身股分工。
同樣B店的李四又培養了儲備店長王五,王五達到考核要求,調入C分店,B也有了在C公司的身股。此時,王五的師傅的師傅是張三,張三同樣享有在C分店的身股,比例額度比在B分店的少一些,因為不是直接培養,而屬于間接培養。
這里只采用三層人才培養激勵方式,如果C分店的王五再培養了總經理趙六,那么張三就不會再有趙六所在分店的股份了。所以這里只設計三個層級,當然,也有公司只設計兩個層級的,或者是無層級限制。
另外,總公司還必須規定,分店店長或者自己培養的店長離開了公司,該店長都不再享受培養對象所在公司的身股分紅。
三層級人才培養身股激勵方案有效激勵了店長培養分店的店長、或者是分公司總經理培養其它分公司儲備總經理的動力,它是企業內部人才培養計劃的重要機制,同時在留住人才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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