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時間】1天
【培訓對象】企業中高層、HR管理者、法務。
【課程背景】
眾所周知,任何案件的處理都離不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勞動爭議案件亦不例外。在勞動爭議領域,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用工協議屬于國家法律法規的延伸與補充。
大量的勞動爭議判例表明,在國家法律法規及用人單位內部制度文書無明確規定的情形下,往往以“有利于勞動者、不利于用人單位”為原則進行裁決、判決;據初步統計,在用人單位敗訴的案件中,一半左右跟其內部制度文書不合法、不合理、不詳細、不完善有關。
從法律角度看,用人單位內部的制度文書除了“須合法”外,還應對法律的空白地帶、法律的爭議地帶進行必要的補充、說明,這才是內部制度文書最大價值的體現,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哪些情形、嚴重違紀包括哪些情形、請假流程如何設計才能預防泡病假、怎樣界定不勝任工作……
【課程大綱】
一、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設計要點
1. 勞動合同期限條款;
2. 試用期條款
3. 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條款;
4. 工作地點條款;
5. 工作時間條款;
6. 休息休假條款;
7. 工資報酬條款;
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9. 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條款;
10. 其他起到預防風險作用的條款。
二、用工協議相關條款設計要點
11. 培訓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有何不同,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發生沖突時如何適用?
12. 培訓服務期未到期,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是否屬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規避?
13. 勞動者嚴重過錯被解雇,用人單位能否依據服務期約定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14. 在什么情況下,可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15. 在什么時候,用人單位更有主動權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16. 無約定經濟補償的支付,競業限制是否有效?
17. 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的標準如何界定?
18. 競業限制的違約責任包括哪些范圍?
19. 用人單位能否隨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20. 要求員工保密,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保密工資嗎?
21. 主張員工侵犯商業秘密,用人單位需證明哪些細節?
22. 能否與員工約定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
三、規章制度、員工手冊撰寫策略與風險防范
23.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應該包括哪些必備內容?
24. 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常見問題、誤區有哪些?
25. 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26. 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勞動者可以被迫解除,如何防范?
27. 制定規章制度,勞資雙方必須平等協商確定,如何操作?
28. 非國有用人單位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29. 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訴訟的舉證要求?
30. 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到底有什么區別?
31. 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應該多長時間修改一次?
32. 什么情況下需要制定某份規章制度?
33. 二級單位的員工是否有義務遵守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分享嘉賓】
鐘永棣: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法學學士、管理學碩士;精通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爭議的預防與應對,擅長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完美整合;2000年至今一直從事與勞動法有關的工作,曾任職于勞動仲裁部門并獲得“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多年來累計裁審和處理1000多宗勞動爭議案件,研究4000多份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判決書,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制度合同文書,擔任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法律顧問,講授勞動法與勞動關系課程1000多天;其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
說明:因課程大綱及內容比較多,所以授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互動為輔;如學員喜歡更多的互動,那么需適當刪減相關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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