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中,老板如何分派權力,達到權力制衡是個大學問。分派得好,可以形成良性競爭局面,大家紛紛做業績,靠業績說話,推動了公司的發展。但如果分派得不好,就可能形成老板被架空,某下屬大權獨攬,于是老板不放心,或職業經理人叛變的局面。權力分派得不好,還可能在職業經理人中、造成惡性競爭,影響團隊合作。
老板在分派權力時,要考慮三種權力:那就是建議權、決策權和否決權。
建議權要給最了解事情的人,也就是一線員工。一線員工最知道客戶需要什么,他們知道如何讓公司來配合客戶需求。公司要出一個規定,經理級別的人,不允許寫項目報告,只能由基層人員完成。用這樣的制度,把建議權給到基層。創新大多是來自基層的,而不是老板,老板要鼓勵基層員工盡量多地提建議,把想法通過管理的渠道匯集上來。老板不壓制來自基層的建議,就會從中受益,至少能知道基層在想什么,在做什么,這也是老板選拔后備干部的一個途徑。但是,如果由經理來報告,事情的準確性往往不太好把握,經理也會顧及很多老板的想法,而扼殺自己的一些創新。
經理作為員工的上級,了解的信息可能沒有基層員工直接,但信息量比較多,而且更全面。他身為經理也比員工更專業,經理要站在專業性上看問題,如果基層的建議報告不合適,不具備可行性,他有權要求基層員工重新來做,直到在專業性上取得了他的認可。職業經理人是靠專業吃飯的人,他基本上不用評價員工建議的好壞,而只在專業上對員工的建議把關,然后簽署“同意”。
最后一個權力,就是否決權了。這個權力一定要歸到老板。也就是說,老板只能說“同意”,或“不同意”,而不再對這個報告有別的評價,也不再有專業上的指導。老板的這個否決權,可以讓職業經理人做得更專業,可以對他們形成制約。否決一個報告是很快的,這樣也可以加強老板處理報告的速度。如果公司比較大,事情比較煩瑣,老板可以授權一個機構,比如說經理委員會,來完成否決權的實行。也就是說否決權天生是老板的,經理要得到老板的授權,才擁有否決權,來代替老板做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