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宏觀調控形勢復雜,具有不確定性。所以說,調控當局面臨的難點,在于如何敏銳、及時和較全面地把握經濟多種變量中最關鍵的組合信息,合理地動態掌握調控中“既要防止經濟過熱和明顯通脹,又要防止出現過快經濟下滑”的平衡點。
當前,在中國特定國情下和特定發展階段,我個人觀點是,應強調宏觀調控中理性的“供給管理”的必要性。
所謂“供給管理”,與經濟學中的“需求管理”是一對概念,后者強調的是需求角度實施擴張或收縮的宏觀調控,已為人們所熟知,而前者則強調的是供給角度實施結構優化、增加有效供給的宏觀調控,往往只有專業人士對其形成了明確的概念。我之所以特別強調“理性”的供給管理,主要出自如下四層看法。
第一,近年來,貨幣學派大行其道。“通貨膨脹不管何時何地都是一種貨幣現象”這種弗利德曼式的“經典表述”,很容易把物價上漲完全等同于貨幣過多、通貨膨脹,進而又簡單地認為緊縮銀根就可完全解決問題。如果具體考察一下中國近一段的物價上漲,就可以發現確實帶有較明顯的“結構性物價上漲”特征,雖然有學者質疑這種表述。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分析,一季度8%的CPI上漲中,食品價格占6.8%,房價占1%,其余僅占0.2%。對于這種情況,必然引出的理論性分析解釋是,除可能存在的銀根偏松帶來的漲價因素外,還應存在著食品中少數龍頭產品“供不應求”、“成本推動”式的漲價因素,調控當局如能夠有針對性地著力于較快增加這些產品的有效供給,便有可能緩解物價上漲勢頭。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由于存在較充分的競爭機制和要素自由流動,往往已自然而然地消化了較大的結構性不均衡,于是對于調控當局而言,便主要留下了總量調控“需求管理”的任務和“簡單的緊縮銀根方式”。但在現階段的中國,其市場發展程度遠不能與發達國家同日而語,那么“區別對待”調控模式的適用性局面的出現概率便極高,甚至可以說,往往會成為調控實踐中應偏重的主導形態。從上世紀80年代起,各輪調控中屢屢提出“有保有壓”,特別是在處理幾次“過熱”時,同時存在的局部偏冷和“支持不足”問題總是引人注目。雖然在“保什么壓什么”和“如何保如何壓”的問題上往往見仁見智意見不一,但“有保有壓”的要領卻無可回避,不可能棄之不顧。客觀地說,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調控水平的提高,已使我們可以越來越具體化地討論合理地“保”與“壓”的對象,以及形成盡可能多的以經濟手段實施的“保”與“壓”的調控操作方案
第二,中國經濟調控重要的可選擇方式之一是以優化結構為核心的“供給管理”。當前,中國存在較明顯的流動性過剩壓力和通脹壓力,又存在某些領域明顯的有效供給不足、投入滯后。如政府集中財力著重強化經濟社會的薄弱方面和“短線”領域,可以在“矛盾凸顯期”改進民生、消解矛盾。比如:
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最大的“二元經濟”體,為解決好“三農”問題,需要在廣闊的農村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業產業化、新型工業化和合理的城鎮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加快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需要在一個歷史時期中投入天文數字的財力。面對新農村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我們的錢不是多了,而是仍然投入不足。大量事情還只能循序漸進、逐步去辦。
區域間差異在這些年的發展過程中有所擴大,中國亟須通過合理的統籌協調來有效地貫徹中央確定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戰略和中部崛起戰略,加大中央政府轉移支付的力度,控制區域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在實現全面小康和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與民生相關的一系列公共產品和公益服務,亟待政府增加供給。如實行義務教育全面免費、建立城鎮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和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健全已有的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養老個人賬戶和在全國農村也實施“低保”制度;發展城鎮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保護生態、治理污染以改進城鄉人居環境等等,莫不需要大量的資金。
中國為有效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按照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要求走創新型國家之路。為支持從發展基礎科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到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各個方面的自主創新,必須在實行科技體制和管理體系改革的同時,下決心增加科技投入,而當前這方面的資金需要尚未得到很好滿足,我們仍然是處于資金制約之下的科技投入相對不足狀態。
社會保障體系還在逐步構建、健全的過程之中,中國還應繼續瞻前顧后適當充實戰略性的社保基金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支付高峰、填補轉軌成本。
中國國防和必要的重點建設,仍需可觀的資金支持。
總之,如果我們當前在以貨幣政策的“從緊”和財政政策的“穩健”積極收斂流動性的同時,有所區別對待地在中國“三農”、社會保障、區域協調發展、自主創新、節能降耗、生態保護等領域運用結構性對策加大要素投入的力度和促進相關機制創新改進,便是通過“供給管理”加強了這些經濟社會中的薄弱環節,即增加了宏觀經濟中的有效供給。這只會改進而不會惡化總供需的平衡狀態,只會有利于維護“又好又快”的發展局面而不會助長經濟過熱,而且將會增強中國在國際競爭環境中的綜合競爭力和發展后勁。在中國的調控實踐中,這應該成為一大特色。
誠然,這種“有支持有節制”的結構性方略,有可能帶來一種“政府萬能”的幻覺和輕易滑向過度調控的危險性(乃至帶上“舊體制復歸”色彩,比如曾廣為人們詬病的政府層層設立“饅頭辦”、物價部門規定牛肉面每碗價格不能高于2.5元、中央級綜合部門熱衷于大量審批鄉鎮級的幾萬元規模的小型投資項目,等等),所以各政府部門務必保持清醒頭腦,在符合市場經濟配置資源的基礎上進行供給管理,避免政府過多、過細的行政性直接控制和“越界”調控。
第三,近期,一些研究者敏銳注意到了中國在資源、環境約束的新時期防止“滯脹”這一問題。中國新階段的總綱是構建和諧社會,特別需要關注基本民生、改進福利狀況,但也需注重在統籌協調的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在福利增進過程中對“度”作出合理把握,積極穩妥地掌控好漸進過程。以為民生問題政府可以包攬,以為政府增收的財力可以不加區別地按平均主義方式分光,于是過早地提出不切實際的高要求、過急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續的“均等化”,都有可能給我們帶來活力減退與滯脹風險,結果將有損于國家現代化事業和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
供給管理中的清醒設計、理性方案,要保重點、漸次展開民生改進,追求統籌協調、瞻前顧后的和諧增長,這也是中國宏觀調控中供給管理所不可或缺的內容。
第四,理性的“供給管理”,還需要強調,在整合、統籌運用可用財力實施供給管理優化結構的同時,應積極運用部分財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錢買機制、建機制”。比如:
為降低行政成本,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能,積極穩妥籌備、在時機成熟時更有力度地推進“大部門歸口”的機構改革,以及可能擇機推進的國、地稅合并的機構改革等,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員分流、安置的經費。
為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應堅決落實“收支兩條線”原則,充實公檢法系統公用經費矯治公權扭曲,同時加強法官、檢察官、警官培訓和加強“廉政公署”、“中紀委”式權力制衡、監察機構所需經費。
“鄉財縣管”、“省直管縣”的扁平化改革推進到綜合改革、減少地方行政層級時,要安排所需的一次性經費支出。
所有這些,我認為完全可以且應當納入中國特色“轉軌經濟學”和宏觀調控“供給管理”的框架之中,深化改革將成為進一步解放生產力、支持“又好又快”發展的持續動力源。
來源:經營管理者 作者:賈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