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營企業在經過二十年的艱苦創業后,仍未獲得享受同國有企業在融資方面的同等待遇,在兩方面存在的不公問題:一是市場準入限制,二是融資渠道不暢,這已是民營企業難以發展的主要原因。
國有企業的社會地位和責任事實上鎖定了國有銀行的地位和責任,同時也決定了改革過程中金融資源的配置結構。這種融資體制對于民營經濟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難與民營經濟相兼容。國有企業融資強烈依賴著不斷輸入的金融體制。所以,國有企業對銀行貸款形成更強的依賴傾向。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的咨詢師戴智江先生談到,民營經濟的融資面臨的“三難”問題不是預算約束軟、硬的問題,而是體制性障礙問題。
體制性障礙反映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國有銀行不愿意給民營企業放貸而承擔額外的風險。放貸給國有企業即使還不了,還有國企承擔壞帳,放貸給民營企業,若還不了,首先責問放貸人是否收受賄賂問題,即便民營企業有擔保、有抵押也難以和負背沉重債務包袱的國有企業平起平坐。
另一方面:銀行寧愿多將錢放在央行超額準備金賬戶上也不愿貸給效益好的民營企業,就好像一邊是愛哭的孩子有奶吃,一邊又是后娘的兒,哭也沒奶吃。銀行寧愿把錢閑置在帳上,一可以減少損失,二可以躲避風險,旦求保險,如若貸給民營企業,由于信息不對稱問題嚴重,并且往往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這就使得大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時“成本高、抵押難、風險大”。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民間儲蓄已逾7萬多億元,如果加上居民持有的現金、外匯、債券等,實際民間金融資金存量已超過10萬億元。 那么,這么大一筆可用資金到底干什么去了呢?答案是:這筆資金目前仍有2/3在閑置著。有位經濟學家形象的比喻為:困在籠子里的老虎,在籠子里既安全又可以觀賞,放出來就可能要傷人。因為即便它不吃不人,但它也有吃的教訓啊!真謂:老虎不吃人首先壞了名。本身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就有種種限制(武器 制造)等。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定外,各省、市、縣級政府由于存在行業壟斷和部門利益及地方保護主義,在民間投資的市場準入方面限制頗多。僅廣東東莞市的80個行業中,允許外資企業進入的62個而允許民營企業進入的只有42個,由此不難看出,民營企業在進入市場方面就顯現出和外資國企方面的嚴重不平等。
融資難、且渠道不暢一直是民營企業發展的桎梏,當前,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還是靠自我積累和滾動發展,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很有限,由于體制因素,使得銀行對民營企業“惜貸”心理嚴重,同時也由于民營企業自身素質的缺陷,使銀行對其貸款存在“三難”即:抵押擔保難,跟蹤監督難和債權維護難。
“抵押擔保難”一方面是因為民營企業一般是中小企業,往往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來作抵押,另一方面是因為抵押的程序繁鎖,評估費用高,加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再一方面,信作的缺失、擔保體系的不健全也是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市場經濟實質上就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在信用缺失的情況下,銀行為了減少壞帳率,從1998年年起,我國商業銀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然而,由于中小企業本身可抵押物少,加之銀行對低押物的條件又比較苛刻,我國的擔保體系不健全,自然就是造成了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跟蹤監督難”由于銀企間信息不對稱,一方面,中小企業經營透明度低,缺乏規范的會計制度;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經營方式靈活,生產的不確定性大,銀行不好固定跟蹤,從而使得銀行監督企業的成本高昂。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銀行更偏好于向大企業貸款,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貸款,這是民營企業融資難的癥結之二。
“債權維護難”所謂債權,是指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募集資金。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往往使其為獲得發債成功而存在設法隱瞞不利信息的“逆向選擇”行為同時也產生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在債權融資中,投資者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一方面,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經營情況和業主能力沒有時間和精力去作足夠的了解,眾多投資者更不可能掌握詳細的企業信息資料,另一方面,債權融資中的債權性質使得投資者沒有足夠動力和應有的技能來評估市場信息,從而很難形成對中小企業的激烈機制,而這一點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別重要。在信用缺失的情況下,一旦發生逃債現象,銀行和債權人維護自己權益的風險就會很大。所以對民營企業來說融資難的癥結如果不解決,民營企業就不可能真正走上快速發展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