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2013年4月20-21日 浙江大學
學員對象:CEO、總裁、總經理、董事、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經理、法務負責人、專業人士等
課程投資:3500元(含課前問卷調研、資料、培訓、中餐費、現場咨詢問答)
培訓背景:
2008年《勞動合同法》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以來,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成為民事審判工作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從全國法院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情況看,2008年新收一審勞動爭議案件29.55萬件,2009年新收31.86萬件,此后,2010至2012年新收均在30萬件左右。勞動爭議案件數量的居高,折射出社會形勢的深刻變化。
為此,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該修改決定將會在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做了非常嚴格的規定和限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勞務派遣規定》的制定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
同時,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召開了第1566次會議,在這次會議上,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并在2013年1月18日予以公布,2013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司法解釋從管轄、一裁終局、調解協議的效力、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競業限制、合同變更、合同解除、外籍人員勞動關系等多方面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在這樣的立法背景下,一系列的問題,困擾著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者:
·勞務派遣到底能不能繼續使用呢?如果不能繼續使用,又該如何應對呢?
·企業異地勞務派遣是否還有操作空間?各地的勞務派遣政策是自動廢止?
·企業如何確定“三性”崗位的范圍?誰來確定?“一定比例”如何確定,誰來認定?
·違反三性用工或超比例使用派遣,是否視為用人單位“直接用工”?
·“勞務派遣”有效的替代方式有那些?風險何在?
·企業如何施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否等同于同等福利、社會保險...?
·新的司法解釋是否解決了用人單位實踐中的疑問呢?
·作為用人單位,該如何應對這一司法解釋呢?
·2013年7月1日前,企業如何充分利用“過渡期”做好用工調整?
·2013年7月1日后,企業如何處理相關勞務派遣員工?主要風險有哪些?
------距離新法實施,尚有近半年時間,如何利用這半年時間,調整企業用工,及時應對,以免在新法實施后處于被動局面,產生法律風險,提高用工成本?本次課程,試圖從全方位為聽眾奉上一場思想和智慧的饕餮盛宴。
培訓目標:
1、對新法及新司法解釋有充分的理解,并全面、深入理解新的規定;
2、掌握勞務派遣變化應對技巧和雇傭風險管理,真正實現靈活用工;
3、掌握應對新司法解釋的方式方法。
培訓內容:
一、用工模式的選擇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哪些人員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如何界定“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如何理解勞務派遣過程中的“同工同酬”?違法使用勞務派遣會有何種后果?勞務派遣員工是否適用無固定期限的條款?……②八小時之外的兼職,按何種法律關系處理?……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理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雙方都同意簽合同,只因特殊原因無法簽訂,單位是否要承擔責任?②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簽,但員工主張提高工資待遇,單位可否按“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處理?③因為疏忽,未簽合同,事后補簽,合同時間是否追溯到入職?落款時間呢?……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三、合同變更的形式要求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合同變更一定要書面協議嗎?如果變更未簽協議,但員工同意且已經實際履行了,該變更無效嗎?②單位給員工漲工資,也需要簽訂書面協議嗎?③單位單方調整員工崗位,但未涉及合同內容變更,需要員工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嗎?……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兩次固定合同期滿,單位是否能夠選擇終止勞動合同?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否配套有固定期限的崗位聘用協議書?③應簽無固定期限,協商一致簽定了固定期限,此次固定期滿可否終止?④單位調動,“買斷”工齡,可否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五、培訓與服務期的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何謂“專業技術培訓”?何謂“專項培訓費用”?出資讀博、讀MBA屬于“專業技術培訓”嗎?②是否只有出資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特殊福利,可以約定服務期嗎?③違約金與返還培訓費,可以同時主張并獲得支持嗎?……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六、競業限制的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涉及經濟補償的問題,約定有效嗎?②競業限制補償金如何確定?100元/月可以嗎?違約金呢?③競業限制約定在履行期間,單位可否單方通知解除該約定?勞動者有權嗎?……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七、有關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員工違法解除現象嚴重,為何無法有效制裁?到底該如何制裁?②單位單方解除,但未通知工會,是否應當認定為違法解除?沒有工會呢?③協商解除后,員工可否反悔?……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八、有關經濟補償、賠償的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用人單位解散,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②非因員工個人原因的調動,原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新單位以嚴重違紀辭退員工時,是否要補發原單位的經濟補償?③違法解除、終止的賠償金到底該如何計算?……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九、有關外籍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單位雇傭外籍人員,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要給予年休假?是否要繳納社保?是否要支付經濟補償?……②單位雇傭未辦理就業證的外籍人員,按何種關系處理?③外籍人員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十、有關程序問題
1、2008年以來此類問題分析:①勞動爭議案件管轄法院可否在勞動合同里約定?約定以后是否有效?②勞動爭議案件管轄法院如何確定?是否就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法院?③“一裁終局”類案件,中院如何審理?④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可否申請仲裁委或者法院出具調解書?……
2、典型案例分享 3、立法及司法解釋趨勢分析及實操應對
主講專家:魏浩征
法學碩士,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專家。
浙江大學等知名高校兼職教授、總裁班特聘培訓師,《人力資源》雜志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中關村IT協會勞動關系首席顧問。
搜狐職場一言堂及時代光華教育集團“2011年度最佳人力資源培訓師”。
曾為富士通、南方航空、拜耳、方正、武田藥品、博世、鐵姆肯、戴爾、旭格幕墻、華潤、采埃孚、多美滋、奧林巴斯、凱士比、蒙牛乳業、世茂房地產、上汽通用五菱、中國日電、香江、法制日報、綠城房地產等數百家知名企業提供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常年顧問、咨詢、內訓等服務,主持企業并購、改制、裁員、人力資源外包、員工關系體系建設、人力成本籌劃、勞動爭議處理等重大咨詢項目數百起。
出版專著《入職/在職/離職管理日記》、《寫好制度,做好管理》、《魏浩征讀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劍指成本》及培訓光盤《用人風險控制》、《裁員誤區及風險控制》等近二十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