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從進企業到離開企業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律風險,優秀的人力資源應當做到每個環節都能有效應對。2014年10月21日,英才網聯旗下建筑英才網特邀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部主任袁泉律師,主講以“勞動關系法律風險防控——從選人、育人、用人、走人看勞動關系法律風險防控”為主題的沙龍活動。幫助HR了解從員工入職到離職全過程的法律風險防控。
袁律師在親歷的案例中發現,許多用人單位在續簽勞動合同和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方面存在著漏洞。她用實際案例為在座的HR進行了講解。
續簽勞動合同與雙倍工資問題
袁律師舉了這樣一個案例:一個員工與公司簽訂了三年期的勞動合同,三年后的9月18日到期。HR沒有通知員工續或者不續。9月19日員工照常來上班,20日和21日休息,22日員工繼續照常上班,雙方就這樣一直持續著。員工如果要求雙倍工資,有沒有呢?
袁律師表示,這種情況是存在雙倍工資的而且沒有緩沖期,從前一份勞動合同到期的第二天開始計算。9月18日到期,就從19日開始計算。如果想終止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續簽不用提前告知。如果想與員工續約,最好在勞動合同沒到期前續上。HR在9月18日當天告知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的,但要支付員工一個月的工資。
袁律師再次提醒HR,該續簽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雙倍工資支付上限是12個月,與初簽勞動合同是有所區別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雙倍工資問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越來越多,并且在該類合同方面,公司往往是被動的。那么又該如何防范風險呢?
袁律師舉例說,一個員工工作滿十年,到期后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HR沒有簽。員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該要求是否合理,有沒有上限?
在座的HR給出了兩種答案。此時,袁律師解釋道,這種情況有雙倍工資且沒有上限,5年不簽就是60個月的雙倍工資。很多公司不在意這個問題,往往會發生法律風險。
袁律師強調,雙倍工資的時效是從后往前推的,今天告你就從今天往前推,時效是1年。所以說訴訟時效最長就12個月。
規范合同文書員工當面簽字
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書可以給公司帶來基本保障。袁律師表示,可以登陸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官方版本,不要刪除其中的任何內容,上面是必備條款。不滿意的可以添加。如果隨意刪除可能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此外,袁律師還提醒大家,與員工簽訂合同時HR要親自核對,員工要當面簽字。防止其他人代簽,員工不承認簽訂該合同的情況發生。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也同樣如此。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初的黃金時期,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學位學歷復印件以及照片等等,HR要盡早收齊。離職證明需要收原件,防范連帶責任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