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價值中國 作者:喬瑞慶
觸電網創始人龔文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隨著在線旅游企業對UGC(用戶生成內容)市場的爭奪加劇,雇傭網絡“水軍”刷好評已成行業潛規則,不只是在線旅游,點評、電商行業的情況更甚,當下互聯網的誠信環境急需改善。(4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
“刷評”不僅不是行業秘密,甚至根本談不上秘密。幾乎每一個網購者對此都心知肚明,甚至幾乎每一個網民都有所耳聞。但這似乎沒有影響電商的繁榮。剛剛發布的《2013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研究報告》顯示,2013年,網購交易額達到1.85萬億元,較2012年增長40.9%,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7.9%;網購用戶相較于網民的滲透率高達48.9%,增長速度高出網民增速2.3個百分點。顯然,國人的網購熱情并沒有因為“刷評“現象的存在而降低,反而,順應時代大潮,日漸高漲。
在傳統商業中,如果商家找一個“托”,為自己生意湊人氣,一旦發現,必然信譽盡失,客戶外流。而電子商務中,商戶為自己找“托”刷信譽,不但沒有譽失客散,反而財源不斷;對比觀之,沒有“刷”信譽的商戶要么關門大吉,要么門可羅雀,單少財稀。于是乎,“刷信譽”成為電商的必然選擇。
網購的如日中天,似乎昭示著消費者對這種用不誠信行為獲取信譽的方式異乎尋常的寬容。但筆者寧愿把這種“寬容”看成“無奈”。在眾多好評中,甄別哪些是“水軍”所為實在是太難了!消費者不可能為幾十塊或者幾百塊的東西,去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推敲評價的真偽。消費者因無力所造就的無奈,讓“刷評”成為電商遵循的潛規則,一些網絡營銷專家,甚至還將其列為一種“網絡推廣方式”。
用欺騙的手段獲取的信譽,無論它偽裝的多么好,終究不改它欺世盜名的本質。或曰,網購者有七天的后悔權,這種“刷評”只是增加客源,于消費者無害。對于一些經過眼觀手摸身試能感受到質量優劣的非食品類商品或許如此,對于食品和一些需要長時間體驗才能知曉質量的商品就未必如此了。此時,“刷評”為那些想利用假信譽狠撈一筆的不良商人提供了絕佳的操作工具。
誠然,電商“刷評”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電腦或手機屏幕就是這么大,沒有信譽支撐如何被交易平臺推到網購者面前?“方寸之爭”讓“刷評”成為必要之舉,一種競相“刷評”的逆淘汰機制悄然形成。固然,信譽好的商戶該被推薦,但是如果不監管信譽獲取方式而僅僅關注信譽本身,不能不讓人用“惡意”去揣測電商平臺看待“信譽”的真實用心。但愿,“刷評”不會是電商平臺為私利而故意默許甚至無言鼓勵的行為。
信任是市場經濟的基礎,信譽是商家經營之本。電商時代,由于交易對手的虛擬性,信譽更為重要,更需要呵護。沒有信譽,或惡意制造假信譽,興許能換來暫時的繁榮,但是喪失的卻是長期穩定健康的發展。一旦出現信任危機,互聯網效應會讓危機無限放大,最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網購市場會自然萎縮。可是當每個人都把“刷評”,制造假信譽看作“常態”時,有誰去呵護真實的信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