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睿鶇 美國總統奧巴馬日前公布旨在未來十年削減約3萬億美元赤字的一攬子計劃,其中約半數將通過對富人和大公司增稅來實現。 當國人正在為中國的稅負是否高和稅收增長過快是否合理而爭論不休、而且紛紛要求減稅時,大洋彼岸的美國總統奧巴馬卻隆重推出大手筆加稅計劃,打算向富人和大公司實施加稅政策。 美國之所以向富人加稅,除了彌補財政赤字之外,也體現了“富人多交稅,工薪少交稅,低收入者不交稅”的個稅基本征收原則和宗旨。在美國社會,富人多納稅,窮人少繳稅,甚至不納稅,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按照美國財政部2006年的數據,比例為5%的美國富人,納稅額占聯邦政府個人所得稅收入的57.1%;而占全部納稅人50%的窮人,納稅額僅占所有個人所得稅的3.3%。 由美國向富人課以重稅,很容易聯想到中國富人的納稅情況。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近年來我國在個稅收入當中,來自工資薪金所得的份額一直維持在50%以上,2008年更上升至60.31%。雖然從今年9月1日起,新個稅法的實施,讓這個比例有所下降,但是,中美巨大的反差充分說明,我們的個稅調節功能,不但沒有縮小收入差距,反而呈現“逆調節”態勢,個稅變成了收入差距擴大的原因之一。 長期以來,在個稅繳納上,工薪階層收入單一,卻始終是納稅主力軍。要想改變目前我國“財富巨人,納稅侏儒”的現狀,一方面必須改變現在個稅“一刀切”的懶漢式征管模式,盡快實現個稅轉型,把合理數額的家庭生活費用支出、離婚或分居贍養費、教育費用、慈善捐助、住房貸款利息、個人職業發展費用等在稅前扣除;另一方面要增強稅款使用的公開和監督,將各級政府的公共支出預算以及使用情況的全程納入監督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