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最低工資標準,你必須知道這些事。
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但是,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福利待遇(醫療衛生費、計劃生育補貼、探親路費、培訓費等);特殊工作環境津貼(高溫、有毒等);非貨幣收入(社保、公積金,住房、伙食補貼等)。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帶來的影響
如果最工資標準沒上調或上漲緩慢,會影響員工的哪些權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加班費: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到手工資: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的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帶薪休假: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沒定的話,那么你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包含“五險一金”嗎?
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多數地方明確包含在內。如:四川省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費和住房公積金:
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如:北京市,上海市明確,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說,你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名項后,不能低于當地最工資。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當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哪些情況可以低于最低工資?
在某些情下,企業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具體情況可以查看當地的工資支付條例及最低工資相關規定。以北京為例:
1.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員工休病假比較常見,病假期間不是不發工資,這一點人事要特別注意。
2.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這種主要是員工待崗的情況,工資結構中崗位工資(固定部分)為什么要設置成最低工資的情況,主要是節省企業成本。
3. 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
信息來源:每日會計實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