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股權轉讓一定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申報20%的個稅嗎?
答復:不一定!
1、若是你企業的股東屬于自然人股東,則股權轉讓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申報20%的個稅;
2、若是屬于非創投企業,而且你企業的股東屬于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股權轉讓是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5%-35%。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在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讀現場也作了明確解讀:
問:合伙企業發生股權轉讓行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應該按照什么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復: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為其納稅人,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所得,應按照“先分后稅”原則,根據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合伙企業各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所得,應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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