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定義
指企業長期使用(即能在較長時期內發揮作用、創造效益)而又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其特點為:無形資產是一種特殊權利;能夠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對有形資產的依附性;價值的高度不確定性等。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不可辨認的無形資產)等。
無形資產的特征
(1)無實物形態;
(2)是權利性資產,受法律保護,具有獨占性;
(3)不能脫離有形資產單獨發揮作用;
(4)能為企業未來較長時期產生收益;
(5)產生收益的能力及有效時間長度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無形資產的類別
(1)按是否可辨認分為:可辨認的(如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可辨認的(如商譽);
(2)按有無固定使用年限分為:有固定使用年限的(如專利權),無固定使用年限的(如商譽);
(3)按無形資產來源不同分為:外購的(包括投資者投入的),自創的。
無形資產的取得與計價入賬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取得的成本入賬: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賬: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3)自行研制開發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入賬計入當期費用(非常直接的費用才計入)。
(4)商譽:不予入賬。
無形資產的攤銷
(1)按直線法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無形資產
(2)攤銷年限以合同期限、法定有效期、合營期限中最短期限攤銷。
(3)對商譽的攤銷,我國規定在不超過10年的期限內攤銷(美國規定為40年)。
注意:較短的攤銷期限規定將對大企業兼并后的利潤表現造成負面影響。
田成杰根據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陸正飛教授MBA《會計學》講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