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手續費要不要發票入賬?有哪些稅務風險?有銀行回單還要發票嗎?快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呼稅稽二罰〔2020〕6號
案件名稱:內蒙古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事由 :你公司2016年財務費用中共列支刷卡手續費24667.36元,經核實此類財務費用未按規定取得相關發票,僅以刷卡小票入賬,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記入當年財務費用并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的規定。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五十一條
處罰結果 :對該公司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行為處1,000元罰款。
內蒙古一家企業因刷卡手續費列支2.4萬元,未取得發票,僅以刷卡小票入賬。對該公司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行為處1000元罰款。同時還有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局明確了!銀行手續費入賬要取得發票!
廈門稅務局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因此,企業向銀行支付利息或手續費,應當向銀行取得發票。可以要求銀行補開發票。
沒有發票,只憑回單入賬,匯算清繳時需要調增!如果未按規定去的發票并稅前列支了,會交罰款和滯納金!
銀行手續費發票這么重要,那么隨之而來的幾個問題給大家解答一下!
1、銀行不給我發票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六條規定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并酌情給予獎勵。
據了解,目前銀行開票確實麻煩,銀行大部分是匯總繳納增值稅的,發票網點都是沒法開具,一般都要地區分行才能開,而且手續費零星,加上銀行本身以前就沒開發票習慣,所以很多時候大家感覺要發票不順暢。
2、貸款利息需要開票嗎?
貸款利息也需要開票,但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即可,因為目前貸款利息是不得抵扣進項稅的,但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貸款利息也需憑借發票扣除。
3、那用戶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給銀行開票嗎?
很多會計在處理銀行利息結算單收入時候有疑問,還能按照之前的方式處理,直接沖減財務費用嗎?這個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嗎?畢竟我從銀行取得了資金啊。
其實這大可不必擔心。
因為利息收入是不征稅收入! 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附件2不征收增值稅項目規定,存款利息屬于不征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不需要給銀行開發票,憑借銀行結算單可以進行賬務處理,直接沖減財務費用。
還是那句話,是否開票需要分清是否為增值稅應稅行為。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