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15年4月10日-11日(上海) 4月24日-25日(深圳) 培訓費用:4800元/人(含培訓費、資料費、現場咨詢費、學習期間午餐費及茶點等) 培訓對象:適合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的財務及投資人員和公司領導層,證券公司投行人士、資本市場業務律師等。 培訓方式:重點采用“方法與操作結合”、“案例與實踐同步”的專題講解方式,并輔以提問、答疑、討論、現場咨詢等互動的交流方式進行。 培訓背景: 近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后下發了關于企業股權收購、資產劃轉的財稅109號文和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業務的財稅116號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7號及相關配套文件。相關政策調整主要是在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政策中有關稅收的要求。本次政策調整,明確了重組中相關重大的問題,降低了相關重組的稅務門檻,有利于企業尤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的重組并購。 課程將全面分析相關法規的運用、結合實務案例詳細介紹企業應如何做好重組的有效預先安排,保證企業重組獲取應有的稅收利益、并把握核心的相關原則、避免重組過程中相關的稅務風險。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財稅109、116號文件主要制定者與李利威和黃德漢老師將結合他豐富的稅務實踐經驗以及對企業重組業務稅收政策深刻的見解,與您企業學習分享新規則、新視角之下的企業重組業務稅收政策和案例。 課程特色: 以老師親歷的實務案例解讀和剖析企業重組及重大投資涉及的相關稅務安排。 從實踐的角度解讀109號文和116號文的新規則和新視角對企業重組的影響。 股權、資產收購比例由75%降到50%資產劃轉業務不確認應納稅所得額以及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5年)納稅,如何理解和運用這些新政策為企業服務。 案例分析股權收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資產劃轉、企業合并、企業分立等重組交易模式如何利用并獲取相關的稅收收益。 講授如何有效的預先做好重組的稅務安排獲取稅收紅利。
課程大綱: 1.國務院的國發【2014】14號文在稅收領域會對企業產生哪些影響? 2.本次政策明確了重組中企業所得稅的那些問題? 3.企業如何在新規則下適應日益嚴格的稅務機關后續風險管理 4.109和116號文及配套文件會對企業的資產重組業務釋放出那些稅收紅利 5.股權收購在涉及重大資產收購重組的實際運用 6.如何靈活、有效運用企業分立并避免與稅務機關的爭議及相關的稅務風險 7.如何利用吸收合并降低企業重組中的高額稅負? 8.如何運用股份支付降低重組中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負擔? 9.在重大投資時如何考慮分公司、子公司的設立? 10.擬上市公司相關的重組及公司設立應考慮的稅務及財務問題 11.股權出資及非貨幣資產投資的相關稅務問題 12.企業重組中如何規避因承擔債務產生的稅務問題 13.重組中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的相關稅務安排
專家簡介: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財稅109、116號文件主要制定者 李利威老師:我國投融資資本運作一流實戰專家,疏通稅務、會計和法律,擁有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律師資格。現工作于某五A級大型稅務師事務所,實戰經驗豐富。并且擔任萬通、中建、金融街控股、首開股份等多家大企業集團稅務顧問。曾操刀五礦、雅戈爾集團、中建地產、萊蒙地產、中冶地產、聯想集團、金融街控股、中投發展等眾多集團公司并購重組項目,授課形式活潑生動、內容實戰、案例豐富、深受學員好評。 黃德漢老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稅務師;熟悉企業會計準則及稅制、對中國稅法有深入的研究。常年參與企業股權并購、資產并購及企業上市前的準備工作;受聘多家企業集團與中小企業的財務顧問及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擔任各級科技機構的財務評審專家。常任上海財經大學、中山大學、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等院校財稅專業的教學工作。 |